导语:首先,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网络犯罪。网络犯罪就是指有人利用计算机技术,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,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。
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某某网站被黑客入侵、某某系统泄露大量用户信息,但从来没有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过这些事件。
首先,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网络犯罪。网络犯罪就是指有人利用计算机技术,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,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。综观现有的关于网络犯罪的描述,大体可归纳为三种类型:
第一,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各种犯罪活动; 第二,攻击网络以其为标进行的犯罪活动; 第三,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。
总而言之就是,只要危害了信息安全秩序,危机到他人信息安全的行为都属于犯罪。其中常见的网络犯罪形式有: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金融诈骗罪、计算机盗窃罪、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、信息窃取罪、网上走私罪、网上非法交易罪、电子色情服务罪、在线间谍罪、网上洗钱罪等。
对于上述犯罪类型,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,也有非常多的案例支撑着这些犯罪形式。但是今天我们要讲几种不常见,甚至被忽略的犯罪形式。比如猜测密码、假冒他人身份、捣乱、网络霸凌、色情报复等。
假冒他人
这种案例非常多,比如骗子会给自己设置一个虚假头像(好骗),一般是像Justin Bieber这样的名人,然后利用名人效应诱导未成年人在摄像头面前做一些不雅的行为。New Jersey就有一位已经22岁的男士,在网上假装自己还只是一位青少年,然后骚扰其他的女生。
其实这种犯罪类似于侵犯肖像权,但又不一样。就好比,你(个人)使用了Facebook的照片,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,有违Facebook的相关条例,但是Facebook不会将所有这种行为都告上法庭的。
更为严重的情况是,如果你使用的照片能够通过谷歌搜出来,或者是直接使用别人的照片,那你就不仅仅是伪造身份了,可能会上升到窃取知识产权的问题了,甚至可能会犯下身份窃取的罪名。
猜测密码
而猜测别人密码也会犯罪,这事其实一点也不稀奇。今年7月份,St. Louis Cardinals前棒球探球总监Chris Correa因为猜测出了对手团队密码而被判46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网络霸凌
我们都知道语言是一种冷暴力,它可以杀人于无形。其实网络霸凌也可以杀人于无形,有些网民们可能会因为网上的一些过激言论而选择自杀。
2013年时,14岁的MatthewBurdette在学校上厕所时,被同学拍下了10分钟的视频。更为可恶的是,该同学将拍摄的视频放在了Snapchat和Vine上,不仅本校的学生能看到这个视频,其他学校的学生也能看到这个视频。Matthew Burdette因为没能承受住舆论的暴力,在2013年11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在美国,网络霸凌行为已被列入法律管控范围内,而英国也在本月发布了网络霸凌的处罚方法。
色情报复
越来越多的犯罪形式出现,法律制定者们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条文,近期就出台了一条针对色情报复的法律条文。
在英国推行新的有关色情报复法之后,其中比较典型的受害者有:
1. JasonAsagba,一位21岁的年轻女士,向其家庭成员分享了一张女士照片,然后又分享到了Facebook。不巧的是,她的这一行为正好发生在新法律出台后的第三天,所以犯了法。 2. DavidJones,一位53岁的已婚男士,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张其前任的艳照,被判处3个月的有期徒刑。 3. LukeKing,一位21岁的青年,在WhatsApp上发布了一张其前女友的裸照,被判处12周的监禁。
除了上述3位典型的案例之外,甚至还发现了以为只有11岁的受害者。
也许未来还会出现更多类型的网络犯罪类型,不管是普通的用户还是网络犯罪者们,都需要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,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触碰红线。